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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的社会离不开和睦的家庭。正是秉承构建和谐社会的办案理念,近日,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在听取法官的耐心劝告后,双方再次牵手。

  现年28岁的原告李某原告与现年32岁的被告孙某被告于2008年结婚,于2009年10月生育一女。2010年6月,双方因性格不和发生纠纷,后因互不相让导致矛盾升级,原告携女儿回其娘家与被告分居,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办案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原告离婚意愿并不是太坚决,被告应诉后要求和好的愿望强烈,如果向好的方向引导,可能不至于离婚。办案法官抓住机会,因势利导,劝告被告可以去原告娘家请求原告谅解,争取和好。被告听取法官的忠告后,多次去原告娘家要求和好,法官也从双方尚有年幼的女儿为突破口,劝原告给被告一个机会。最终,原告原谅了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原告申请撤诉。

  建造一个家庭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而破坏一个家庭往往只需要几分钟,法官希望有离婚念头的人们要珍惜、爱护自己的家庭,用好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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