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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又再婚,本来是平常事,而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的柳萍却因前夫再婚心理失衡,在前夫的婚庆典礼上撒泼,大肆侮辱新娘,在当地造成了极坏影响。

  今年27岁的柳萍和周朝原是夫妻,因两人志趣不投,于2002年4月份办理了离婚手续,女儿由柳萍抚养。周朝在离婚后又处了一个对象李静,两人准备在2002年1O月11日举行结婚典礼。心胸狭隘的柳萍得知周朝在离婚后短短半年内又要结婚,心里很不是滋味,决定报复周朝。

  2002年lO月11日上午,周家上下笼罩着喜庆的气氛。9点多钟,李静乘坐的婚车缓缓到达周家,亲朋好友和全村人都来庆贺,一时乐声、鞭炮声大作十一片喜气洋洋。就在这时,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出现了,柳萍抱着一岁多的女儿突然挡在婚车前,辱骂新娘李静,众人忙上前劝阻,柳萍仍大骂不止。好端端的婚礼被搞得一蹋糊涂,柳萍的行为引起围观的群众的极大的不满,纷纷要求严惩柳萍。  

  为此,李静一纸诉状将柳萍告到了南阳市宛城区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谦,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法庭经这审理认为:柳萍的行为使原告的身心遭到损失,在当地造成很坏影响,原告的诉请理由正当,于法有据,应予支持。该院据此判决:被告柳萍在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李静当面赔礼道谦,并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文中人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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