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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姻财产案件律师

来源:南京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lylhvip.com/ 时间:2021-05-21 16: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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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房价很高,一套房产的价值可能就价值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所以很多人对于房屋所有权,也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很在意的,婚前房产是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的,那么,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前房产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房产由个人所有变为两人共有,在离婚时,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双方出资购置的房屋,但并没有办理有效的结婚登记,房屋产权如何?

  对于双方出资购置的房屋,男女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没有办理登记的,应当分为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构成事实婚姻的,无论是否办理登记,该房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构成事实婚姻的,符合结婚条件,可以补办结婚登记,补办后,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拒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属于同居关系,而二人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如果对双方出资份额和房屋产权各自拥有的份额有协议和约定的,按协议处理;没有约定而对房屋产权发生争议的,以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名字为准。

  三、婚后购置房产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吗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婚姻法》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前提是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的,也即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首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的规定。因此,婚后购置的房屋,无论其房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就房屋产权进行约定。这种财产处理过程中“约定优先适用于法定”的原则更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在约定过程中,应当注意如下问题:首先,约定处理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房屋或者家庭共有的房屋擅自处理。否则,损害了第三人利益的,该行为无效。其次,约定的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即该约定是双方自愿平等做出的选择。再次,约定必须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最后,约定最好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房屋产权协议,当事人无须就其效力再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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