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协议律师
来源:南京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lylhvip.com/ 时间:2021-08-10 11:08:08
夫妻离婚时不单单是解除婚姻关系的事,还要对家庭的共同财产,固定资产等分割清楚,比如房产、车辆,要分清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那么起诉离婚车会怎么样分配呢?
一、起诉离婚车会怎么样分配
车辆其实和其他财产一样,如何分割都要分情况。车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车辆和其他财产一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如果是协议离婚,由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也就是说,车辆可以分配给女方,也可以分配给男方,这都不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是平均分割。如果一方选择车辆,那么就给另一方补偿相应的价值即可。
如果车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中如何分配呢?这又要分情况了。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想把车子给谁就可以给谁,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会将车辆判给婚前购车的一方,也就是车辆本来的所有权人。车辆也不再办理过户手续。
二、起诉离婚时婚前财产会被分割吗
起诉离婚时,婚前财产没有约定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关于婚前财产认定需要考虑的问题
(1)首先,第一个是取得财产的时间问题,想要判断夫妻之间其中一方的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最关键的一点是取得财产权的时间是否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如果对于财产的财产权是在结婚之前所取得的,但是实际拥有财产的时间是在结婚之后,按照我国的法律也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2)已经结了婚的两个人其中一方如果拥有婚前财产的,并不会因为两个人结婚了存在婚姻关系而转变为夫妻两个人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夫妻两个人有特殊的约定把这个婚前财产转为共同所有的情况例外。
(3)如果是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存在婚姻关系的这段时间之内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导致丢失或者损毁的,在离婚的时候拥有婚前个人财产的这一方要求使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进行补偿的,在法律上面是不可以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