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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一些当事人在离婚事情中一些法律问题的误区。包括婚外情的证据方面以及离婚财产方面等内容,详情请看以下介绍。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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